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1. 申请创新项目与申请其他国家公派项目有何区别?
答:最大的区别是创新项目主要依托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拔、管理和回收,国家留学基金委对于各单位选拔推荐的候选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仅进行材料审核后录取。
此外,申请人在申请创新项目前,应先确定所在学习/工作单位有没有获批的创新项目,并详细了解获批项目的选派类别、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等项目信息是否与自身需求相契合,及单位内部对于项目人员条件的要求及具体的选拔程序。
2.创新项目人员申请的受理单位有哪些,是否包括省教育厅或市教委等单位?
答:创新项目实施单位即是人员申请的受理单位,各项目人员申报无须通过省教育厅或市教委。
如个别项目包含多个国内参与单位,人员申请受理单位为项目牵头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统一负责接收、审核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相关操作。
3. 应届博士毕业生,能否申请博士后?
答:可以。须为项目单位推荐的后备师资。
4. 在读博士生能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答:已进入博士阶段的人员不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但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博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博士生。
5. 与项目单位有长期合作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创新项目?
答:不可以。长期合作不等同于正式工作人员。
6. 申请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答: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了解获批项目详细情况,确认自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以及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在获批项目包含学费资助的情况下,申请人方可申请学费资助,并应按要求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学费明细表。需注意,最终学费资助额度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时获批学费资助额度。
7. 创新项目对外语条件有什么要求?尚未满足外语条件可否申请?
答:请参见2024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中的项目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时原则上应已满足外语条件要求,具体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正式人员申报通知为准。
8. 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指定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的结业证书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WSK成绩和培训部结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9.申请时尚未获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是否可以先行申请?
答:申请时原则上应已获得外方提供的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具体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正式人员申报通知为准。
10.关于邀请信
(1)对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中留学开始时间有要求吗?
答:外方出具的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人员申报时间,且不晚于资格有效期。
(2)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为有条件邀请信可以吗?
答:不可以,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以下条件除外:
①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②在读学生申请通过创新项目赴国外攻读高一级学位、或应届博士生申请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要求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11. 是否申请人均需上传《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材料审核表》?
答:是的。此表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每位申请人实际及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填写,通过受理单位端口在线提交。《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为创新项目人员审核录取时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对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请项目单位务必认真、严谨、如实填写。
12. 上传的申报材料无法打开或模糊不清,对申报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是审核的重要依据。材料无法打开、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13.申请表中信息填写错误怎么办?提交申请表后是否可以提回表格对信息进行修改?
答: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如系统显示受理机构已接收,则无法提回申请表;如受理机构未接收,则可提回申请表,自行修改相关信息。系统显示受理机构已接收后,如确需修改信息,申请人则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申请表,并在项目申报系统关网前再次提交申请表。此操作风险极大,申请人务必在填写完申请表后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无误。
14.为什么仅审核人员材料也有可能会被淘汰?
答:原因有多种。人员申报信息应与已获批立项项目信息保持一致,如:选派专业大类与立项信息不一致、超过年度规模上报、邀请信为有条件邀请信、需学生个人承担学费、不符合人选条件等,均会导致申请人员淘汰。请各项目实施单位认真研读并严格按照创新项目实施办法和人员选拔通知进行选拔推荐。
15.录取人员如何查询自己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有效期内无法按时派出该怎么办?
答:已录取的留学人员可在资格证书和资助证明上查看资格有效期,或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看。
留学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16. 录取人员因故无法赴原定留学单位,可否申请改派?
答:可以。若留学人员无法按时派出至原定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可申请改派至其他留学单位,但改派后的留学单位仅限在所批复项目外方合作单位范围中选择;如果子项目仅有1家外方合作单位,则参与该项目的留学人员不可申请改派。
17. 录取后又取得了国外移民签证或者国外永久居留权,还能派出吗?
答:不能。一旦取得国外移民签证或国外永久居留权,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服务机构将不再受理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
18. 录取后放弃留学资格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答: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9. 所申请项目的培养方案涉及中途回国、留学期间赴第三国、留学期限需延长等情况,应如何操作?
答:在符合项目培养方案的情况下,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如有中途回国、赴第三国、延长留学期限等需求,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由驻外使领馆教育组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审批。
20. 作为获批项目的国内参与单位,该如何落实项目的人员申报?
答:国内参与单位在落实获批项目执行时,应将人员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该项目的牵头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汇总名单后推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项目国内参与单位直接推送的人员申报信息。
21.录取材料包含哪些?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及录取名单、《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资助证明。录取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
22.下载录取材料后应该办理哪些派出手续?
答: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阅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生效(详见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067);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办理派出手续一般至少需要3-4个月时间,每个国家办理签证周期不同,所需时间存在很大差异。应及时关注留学目的国签证政策变化,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2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否负责签证办理及机票预订?
答:签证办理及预订机票等事宜请咨询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或上海集训部。
24.如遇奖学金及银行卡相关问题,如何解决?
答:银行卡及奖学金发放、结算相关事宜请参考《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改革发放工作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1368及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87),也可发邮件至:jxj@csc.edu.cn。
25.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答: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26.回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回国前,按照驻外使(领)馆要求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csc.edu.cn)办理回国手续、预订回国机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登记回国信息。
27. 如何开展项目成果评估及参与项目人员回国后考评?
答:项目单位应根据内部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由校内主管部门牵头,与留学人员保持沟通、定期接收研修报告、安排留学人员回国后进行成果汇报,并通过年度总结或项目总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呈现执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