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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 来源:国家留学网 人气:14021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单位推荐意见表》(受理单位在线填写并提交)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5.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请申请人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提交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请申请人及受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请申请人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1,扫描并上传材料3-5,请受理单位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2。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填“无”(如国外导师)。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且受理机构已接收后不能再修改信息。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并盖章。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学校公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

成绩单应为自本科一年级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中英文成绩单须明确学习成绩平均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四分制)。

5.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应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上传符合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

三、受理机构审核及提交办法

1.申请人是否符合该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是否完整、真实、符合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材料清单及要求审核申请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在信息平台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在线打印《初选名单一览表》。

3.请务必于9月25日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单位公函及《初选名单一览表》扫描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