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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来源:国家留学网 人气:12360

       1. 如何申报创新项目?

       答:创新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施。创新项目应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有申报意向但未申报过创新项目的单位,可发送邮件cxxm@csc.edu.cn获取新增受理单位账号申请表,申请开通创新项目管理端账号,方可组织进行项目申报。请于每年项目申报开始前一个月(831日截止)提交申请表,方可在本年度进行项目申报,逾期将只能在下一年度进行项目申报。

       2. 项目单位在创新项目中承担的角色是什么?

       答:申请获批创新项目后成为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应切实承担项目设计、申报、执行、人员选派及管理的主体责任,应按照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切实将项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创新项目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如有负责人变更,应做好业务衔接等工作。

       3. 申报创新项目是否要求必须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

       答:否,但创新项目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

       4. 创新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答:可以。创新项目一般仅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资助,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5. 所申报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没有限制,各单位应科学合理地选择外方合作单位。项目单位与各外方合作单位应有一定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并就创新项目申报协商达成一致,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建议项目单位聚焦拟申报项目涉及的重点领域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择优选择外方合作单位。

       6. 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答:不可以。

       7. 进行项目申报时,执行已满三年申请续期执行的项目是否占用本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

       答:如符合执行率要求,满三年申请续期执行项目不占用各单位本年度可申报新项目名额。

       8. 如当年本单位内部申报的项目较多,是否可以占用下一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进行超额申报?

       答:不可以。各单位创新项目主管部门应于20249月底前,组织开展创新项目内部宣传和选拔,严格按照2025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要求,确定2025年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并于2024101日至20日期间,组织经单位内部选拔推荐的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不得超额申报。

       9. 提交项目申报后,还需要经过哪些流程才能确定是否获批立项,项目申报单位还需要作何准备?

       答:收到各单位创新项目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含答辩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各单位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应在提交申请后保持手机、邮件畅通,及时接收通知。

       10. 创新项目评审主要考虑哪些方面?

       答:创新项目主要从项目目标、必要性、可行性、创新点、选派专业及学科领域、选派类别及收费情况、外方合作单位情况及前期合作基础、项目管理、人才回收与利用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1. 2025年创新项目何时公布项目申报结果?

       答:202412月底前。

       12. 执行中项目年度报告和执行满三年项目执行期总结报告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执行中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应于每年项目网上申请期间在线提交,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执行满三年项目执行期总结报告应于当年项目网上申报期间在线提交,应对执行期间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13.执行中项目如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会有什么后果?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对执行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执行中项目必须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报。

       执行满三年项目未按要求提交执行期项目总结的,将无法申请项目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