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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 来源:国家留学网 人气:4456

一、申报阶段

1.如何开通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受理单位账号

答:单位合作渠道面向国内已开设国际组织相关课程的高校及机构实施,选派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合作单位进行联合培养。有申报意向且此前未申报过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的单位,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受理单位账号开通表,开通账号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申报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是否要求必须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

答: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支持项目落实,并优先支持有配套经费和其他经费支持的项目,如有除国家留学基金外的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一般可申请多少学费额度?

答:可以。如留学人员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含中外双硕士学位),申报项目应选择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外方收取学费的,可申请学费资助。各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详细阐明学费资助的必要性,最终是否资助学费、留学单位和学费资助额度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项目执行期内,国家留学基金将按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进行支付。如遇学费上涨,超出部分由有关高校与外方合作单位协商减免或由学校筹措经费支付,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学费额度主要根据外方提供的学费明细,结合双方协议中学费减免情况(如有)确定,一般应不超过4万美元/人·年或3万英镑/人·年。

4.所申报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没有限制,但要求项目单位与各外方合作单位均签有合作协议,并就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协商达成一致。项目单位应聚焦拟申报项目涉及的重点领域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择优选择外方合作单位。

5.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对于国内单位与外方的合作协议有什么具体要求,是否必须为校际协议?

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不接受框架性协议,或是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可接受符合要求的校际或院际合作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具体合作内容,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信息,且有效期应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

6.进行项目申报时,执行已满三年申请续期执行的项目是否占用本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

答:满三年申请续期执行项目不占用各单位本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

7.如当年本单位内部申报的项目较多,是否可以占用下一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进行超额申报?

答:不可以。各单位主管部门应于2025年5月前,组织开展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内部宣传和选拔,严格按照2025年实施指南要求,确定2025年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于2025年5月1日至15日期间,组织经单位内部选拔推荐的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不得超额申报。

8.提交项目申报后,还需要经过哪些流程才能确定是否获批立项,项目申报单位还需要作何准备?

答:收到各单位项目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一般为答辩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各单位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应在提交申请后保持手机、邮件畅通,及时查看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状态,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答辩材料,并组织参加答辩评审工作。

9.网上申请后,是否还需提交纸质材料?

答:项目实施高校负责部门应在申报日期结束前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全部申请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二、评审阶段

10.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专家评审主要考虑哪些方面?

答:评审专家主要从项目目标、培养模式、选派专业/领域/类别及收费情况、外方合作机构、项目管理、前期成果和工作基础、人才发挥作用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1.2025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何时公布项目申报结果?

答:2025年7月公布获批项目。

三、录取和派出阶段

12.执行中项目是否可以调整立项内容?

答:原则上不可以。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13.如因故无法完成本年度人员推选工作,是否可以将人员申请名额保留至下一年度执行?

答:不可以。

14.请问执行中项目年度报告和执行满三年项目总结报告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执行中年度总结,应于每年项目网上申报时(2025年为5月1日-15日)在线提交,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执行满三年项目总结应于当年项目网上申报时(2025年为5月1日-15日)在线提交,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情况、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

项目执行率及留学人员毕业后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情况和比例将作为效益评估的决定性指标。原则上,项目执行率及选派人员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比例应在80%及以上(因战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人员选派的,可放宽要求)。

15.执行中项目如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会有什么影响?

答:执行中项目必须定期对项目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请。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报告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的项目,将停止资助。

执行满三年项目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的,将无法申请项目继续资助。

16.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项目对推送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渠道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立项高校应有实际举措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合作,拓宽学生实习任职渠道。国际组织不应仅局限于联合国系统,可针对选派专业类别、本项目学科特色等,加强与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学术型国际组织等联系并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