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0日 来源:国家留学网 人气:9382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行政协议》,中法双方决定共同实施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该项目将以中、法合作科研课题为基础,资助有合作基础的科研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双方可资助不超过10个科研合作项目,每个科研合作项目最多可资助8人,中法双方至多各4人(至少含一名博士研究生)。

二、中方赴法人员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定具体学科专业领域。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颁发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方式

各参与单位先行申报合作项目,由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联合发起申请的中法单位应已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国家的项目执行机构。中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法方为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 France)。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中方单位,届时需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指导项目参与人完成个人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项目申报

1.中方参与单位应以合作项目为依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每个合作项目需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不直接参与项目支持下的赴法科研工作。每个合作项目需由2-4名项目参与人组成,项目参与人应拟执行赴法科研工作。

2.项目参与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符合《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3.中方参与单位须于314-616日期间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中文)、法方项目负责人简历(英文,须外方签字)、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ouyafei2@csc.edu.cn

(二)人员申报

1.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中方单位,需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组织和指导项目参与人进行网上申报。中方单位如因实际工作需要更换项目参与人,须事先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确定最终项目参与人后,指导项目参与人于12150-252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按照《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附件3)上传相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获批项目参与人的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完成网上申请后,受理单位应按照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工作,于202512月底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

四、项目与人员录取

(一)立项批准

中法双方将组织专家评审,于202511月底前公布获批资助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中方参与单位颁发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

获批合作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自项目获批次年11日起,相关项目参与人的赴法流动须于两年内完成)。获批合作项目确定的选派名额、人员类别、留学专业、留学单位等原则上不予调整。

执行期满两年的获批合作项目可视情申请延长执行,但须另提交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延期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延期期间参与赴法人员不得与原获批合作项目参与人相同。

(二)人员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项目参与人材料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将于202512月底至20261月初公布。

五、人员派出

被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1月起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邀请信为准。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10-66093931

传真:    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2@csc.edu.cn

地址:    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层(100044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314-616

项目申请

中方参与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申请书面材料,并同时发送申请材料电子版

收件邮箱:ouyafei2@csc.edu.cn

2

6-11

项目评审

立项批复

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11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3

12150-2524

项目参与人网上报名

各单位组织项目参与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

4

12月底前

提交材料

各单位将单位推荐公函和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5

12月底至次年1月初

材料审核及人员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6

次年1月起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①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7

派出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须按申报获批的时间派出,人员流动须于两年内完成





















附件:1.项目申请书

           2.项目信息汇总表(中文填写)

           3.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