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一、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22日-6月28日
三、报名程序:
1.注册用户名(往年申报过的,应重新注册帐号,邮箱和身份证号码可重复)
2.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填报。请注意:登录后,请在“选择我的申请入口”中选择“国(境)内申请入口”,随后在“选择我希望申请的留学身份类别”中选择——访学类
3.上传申报材料
※注: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各省份具体时间要求以所在省份教育厅的规定为准。请务必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申请表。
四、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请在填写申请表前,仔细阅读“选派办法”,查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表1:基本情况——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姓名(中文)、姓名(拼音):请仔细检查,按照提示的格式填写。注意不要出现错别字或拼音拼写错误。名字为多音字的,可自行修改。姓氏“吕”需按护照中实际拼写进行填写。
是否有护照:如已办理护照且在有效期内,请如实填写;如未办理或护照过期,请选择“否”。
最后毕业院校及专业: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现工作单位:请在列表中选择相应工作单位。若不能查到自己的工作/学习单位,请搜索“其它”,并在输入框内输入自己的工作单位。填写时请注意使用规范全称,仅填写单位全称,不用填写部门。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请阅读提示,选择与自身情况相符的选项。
照片:页面最右侧上传照片,要求2寸免冠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50k;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在预览表里可查看上传的照片,多次上传将替换旧照片。
表2:外语水平
外语语种:请根据本人掌握的语种进行选择。
是否达到外语合格条件:
①未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如申请时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规定的合格标准,请选择此项,并选择是否同意参加培训部外语培训及意向培训地点。
②已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如申请时已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规定的合格标准,请选择此项,并选择相应的达标方式(外语合格有效期以申报时为准)。
※请注意: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在填写前仔细核对外语合格证明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如证书已过期或曾在国外学习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作为外语程度证明。
合格标准:
a.外语专业——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b.曾在国外学习工作——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1.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留学单位及国内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3.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请注意: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c.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需提交合格的成绩单)——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d.培训部培训合格——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e.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等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表3:教育与工作经历——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填写时从本科阶段起的教育经历开始。
表4:主要学术成果——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填写时从最重要的著作/论文开始。
表5: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如无可不填。
表6:研修计划——请结合提示条目填写,1000-3000字。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拟留学专业(研究课题),特别是拟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
b.申请人在拟留学研究方向上已取得的研究基础(请重点描述)
c.拟研修的具体科学/技术问题(请重点描述)
d. 拟留学单位在拟留学研究方向上的研究水平,国际影响力及研究条件(请重点描述)
e.出国留学预期目标、研修计划、方法及时间安排
f.拟研修的具体科学/技术问题对本地区建设的贡献(请重点描述)
g.回国后的后续研究计划,以及申请人已拥有的相关研究条件(请重点描述)
表7:国外邀请人(合作者)——请按照要求填写邀请人相应信息,并在表9“上传附件材料”中提交经邀请人签字的国外导师简历。
※表8:申请留学情况——请按顺序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
(根据项目简章要求及自身条件进行选择)
申报国家/地区:按照所属省区市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中规定的留学国别填报
申报项目名称: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仅限获批项目申报)
计划留学单位(外文):按照所属省区市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中规定的留学院校填报,并在表9“上传附件材料”中提交邀请信。支持模糊查询。(如填报院校与邀请信不符将按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
如果计划访问的留学单位不在本系统提供的选择范围内,请点击系统中的“新增留学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添加申请状态可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因申请需要进行审核,请注意务必提前申请,如因临近申报截止时间提交,未能完成审核的,视为未成功报名。
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本人所在省、区、市教育/人社厅(局)、教委
学科门类:根据自身实际留学专业进行选择。
留学就读专业:请根据所属省区市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中规定的留学专业选择。
具体研究方向: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根据专业进行选择,或可选择列表最底端的“不在所列学科中”(此项不作为评审依据)。
申请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 3-6个月
访问学者—— 3-12个月
博士后—— 6-24个月
申请资助期限:请与“申请留学期限”一致
是否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如果曾经享受过,请填写具体时间。
※请注意,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两年的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
办理奖学金专用卡相关信息:共有5个信息,如申请人被项目录取,此信息用于办理奖学金专用卡使用,请务必按照各项提示认真填写。
※表9:上传附件材料——请按要求逐项上传
材料分为“必传”、“非必传”两类,申请人须按要求将“必传”材料全部上传后,方可提交申请表。“非必传”材料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传。
请注意:
1.点击每个材料后方的“上传”按钮上传附件;
2.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称无要求;
3.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
4.上传同一份电子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后进行上传,每次上传会覆盖上次上传材料;
5.仅当全部必传文件上传完毕后才可提交申请表。
6.上传后应预览检查,防止出现上传过程中出现文件损坏情况。
五、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表所有项目填写完毕并完成“必传”材料上传后,点击下侧“保存并下一步”,回到个人信息页面,点击下侧“提交”按钮。成功提交后,系统会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生成《访学类申请表》(PDF格式),请下载并打印(PDF文件请用Adobe Reader或Acrobat软件打开)。并在申请表首页右上角空白处手工粘贴1寸免冠照片,且在“承诺书”位置签字。
※注:提交申请表后,如需修改请点击“提回申请表”,请务必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提交。如报名截止时未重新提交申请表,或报名截止后提回,均视为未成功报名。
六、请将打印好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连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整齐并交至所属受理机构。
注:如所在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需由司局级主管单位——所在省、区、市教育/人社厅(局)、教委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