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访问专家合作项目指南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签署的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到该组织工作。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专家: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2选派规模及岗位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7人。详细岗位信息请见附件1。
3.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要求和《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
4.国内申请人: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博士在读人员及应届博士毕业生。
国外申请人: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申请时正在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专家)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国内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申请人均应通过国内单位推荐,由国内有关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
4.受理单位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评审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3334/359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
附件:
1.2025年国际组织访问专家岗位需求
3.申请时间流程:
时间 事项 备注 2025年4月10日前 准备阶段 1. 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了解意向申报国际组织的机构职能,选择1个意向岗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025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CSC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
(北京时间4月21日14时关网,务必关网前在线提交申请表)
项目名称:国际组织访问专家项目
合作渠道:与XX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根据申报岗位自行选择) 2025年4月30日前 受理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025年5-6月 中外双方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025年7月 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时间根据外方反馈时间确定。 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