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立项申报材料及说明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来源:国家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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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含项目各方合作协议)
2.单位公函
3.单位领导推荐意见
4.项目管理办法
5.项目配套经费说明
二、项目申报材料说明
1.项目申请书为网上填写,无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须在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时按要求上传拟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中外合作协议(中外双文本)。如拟申报项目涉及国内参与单位,须同时上传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项目申报确认材料(协议、公函等)。
2.单位公函由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出具(须带文号并加盖公章,项目实施单位为高校的必须为校级公函)。
如执行满三年项目申请继续执行,公函须明确项目内容是否进行调整及调整理由等。
单位公函请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上传,无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版。
3.单位领导推荐意见(请点击下载模板)由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如项目实施单位为高校的,可为书记、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填写并签字,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上传,无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版。
4.项目管理办法为网上填写,应包含选派流程、人选标准、学生回国服务保障机制等,无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5.优先支持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外合作方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项目,如有此类情况,请务必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确认,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1.项目申请书(含项目各方合作协议)
2.单位公函
3.单位领导推荐意见
4.项目管理办法
5.项目配套经费说明
二、项目申报材料说明
1.项目申请书为网上填写,无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须在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时按要求上传拟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中外合作协议(中外双文本)。如拟申报项目涉及国内参与单位,须同时上传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项目申报确认材料(协议、公函等)。
2.单位公函由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出具(须带文号并加盖公章,项目实施单位为高校的必须为校级公函)。
如执行满三年项目申请继续执行,公函须明确项目内容是否进行调整及调整理由等。
单位公函请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上传,无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版。
3.单位领导推荐意见(请点击下载模板)由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如项目实施单位为高校的,可为书记、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填写并签字,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上传,无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版。
4.项目管理办法为网上填写,应包含选派流程、人选标准、学生回国服务保障机制等,无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5.优先支持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外合作方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项目,如有此类情况,请务必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确认,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