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
一、简介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每年选派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在韩总人数为60人/年,2016年选派规模为24人。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韩国优势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国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1)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国国籍;
(2)截至2016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最终毕业院校的平均成绩(分)在80分以上(如无法用百分制换算,应由学校方面出具正式说明);
(5)曾在韩国享受过此奖学金或曾被本项目录取但因个人或其它原因放弃留学资格者,不得再次申请;
(6)持有韩国院校本科学位或研究生学位者,不得申请此项目;
(7)怀孕或有疾病治疗中的人不得申请此项目;
(8)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四、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3月10日—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3月23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
2.受理机构
“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机构通讯录)。
3.应提交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一式一份);
(2)请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与单位公函一同提交。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后统一向韩方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根据申请志愿,由韩方负责落实,一般于每年7月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未被对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六、派出及外语培训
1.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派出单位/被录取人员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知后,须及时准备办理签证所需材料,自行向使领馆指定旅行社申请签证和办理机票。有关问题请询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3)派出单位应及时通知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4)被录取人员一般在当年8月底前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录取通知为准。入学报到等具体相关事宜由被录取人员自行与留学院校联系。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韩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TOPIK3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孙雷 联系电话:010-66093569
传真:010-66093581 电子邮件:lsun@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1 | 2016年3月10日前 | 申请准备 | 准备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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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6年3月10日-18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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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16年4月- 6月 | 审核 | 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韩方推荐候选人,等待韩方落实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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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016年7月 | 奖学金落实 | 韩方将奖学金落实情况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项目单位及留学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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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016年8月下旬 | 派出 | 留学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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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度与韩国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有关说明(请点击下载)